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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05-08-10
  • [成文日期] 2005-07-18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05〕1615号
  • [废止日期] 2008-12-01
  • [发布日期] 2005-08-02
  • [有效性] 失效
(失效)关于修改《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京发改〔2005〕1615号
签发人:丁向阳
发文日期:2005-07-18

  为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经研究并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决定对《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自2005年8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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