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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建设项目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06-03-27
  • [成文日期] 2006-03-27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06〕380号
  • [废止日期] 2022-10-10
  • [发布日期] 2006-03-27
  • [有效性] 失效
(失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京发改〔2006〕380号
签发人:丁向阳 


  为了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透明度,加大公众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发改投资[2005]204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5]11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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