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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电力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8-08-01
  • [成文日期] 2018-07-30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8〕1559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8-07-3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现就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二、执行上述电价政策的企业名单,由市相关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确认提供,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应当依规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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