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电力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8-08-01
- [成文日期] 2018-07-30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8〕1559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8-07-3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现就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二、执行上述电价政策的企业名单,由市相关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确认提供,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应当依规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