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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构]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00-08-18
  • [发文字号] 京价(收)字〔2000〕334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00-08-18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北京理工大学等七所新建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建工学院、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物资学院、首都体育学院:

  为加快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现将北京理工大学等七所学校2000年 新建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0年新建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单元式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不超过900元。

  二、各有关学校需根据建设成本、住宿条件填报《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经市教委审核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

  三、新建学生住宿收费属于预算外资金,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应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期预收。

  本通知自2000年新学年开始执行。

  二〇〇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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