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7-11-15
- [成文日期] 2017-11-15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7〕1824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7-11-16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废止北京市节能监测机构推荐名单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号)的有关要求,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本市节能监测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关于推荐节能监测机构的通知》(京发改〔2011〕1612号)。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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