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本委其他文件

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电力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6-08-01
  • [成文日期] 2016-08-03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6〕1307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6-08-18
  •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对北京龙徽酿酒有限公司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有关情况的通报(已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我委于2016年对本市葡萄酒行业部分企业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其中北京龙徽酿酒有限公司超过《葡萄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11/T 1154-2015)用能。根据我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改〔2015〕1359号),决定对该企业全部用电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执行的加价标准为每度电加价0.2元,加价起征日期从2016年8月1日起执行,由北京市电力公司按月征收差别电价电费。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90088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