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4-07-24
- [成文日期] 2014-07-24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4〕1560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4-08-0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部分收费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437号)及《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国家要求遵照执行。原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商标代理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6]第368号)、原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代理报关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1999]第043号)、原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关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文件的通知》(京价(收)字[1999]第466号)文件相应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