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2015-02-01
- [成文日期] 2015-01-20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5〕144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5-01-23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
市公安局消防局:
你局《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消办发字[2014]5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现将你局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技师评审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请你局持本函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你局按规定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管理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函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专此函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