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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2011-05-20
  • [成文日期] 2011-05-17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1〕737号
  • [废止日期] 2019-08-05
  • [发布日期] 2011-05-20
  •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导游员资格考试出国领队考试和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已失效)

市旅游委:
  你委《关于重新核定导游员资格、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旅函[2011]5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15号),现就你委向参加导游员资格考试、出国领队考试和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及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导游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编码126004001)为,笔试每人每科20元,口试每人30元,导游现场考试每人30元。
  出国领队考试收费标准(编码126004004)为,笔试每人每科20元,外语口语考试每人30元。
  中文导游员中级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编码126004002)为每人每科46元(含上缴国家旅游局16元)。外语导游员中级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编码126004003)为,外语考试每人每科56元(含上缴国家旅游局16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46元(含上缴国家旅游局16元)。
  二、请你委持本函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上述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你委按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等向社会公布,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函自2011年5月20日起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导游员资格考试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5]1741号)、《关于导游员中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7]807号)同时废止。
  专此函复。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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