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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07-07-03
  • [成文日期] 2007-07-03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07〕1216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07-07-03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园林绿化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园林绿化局制定的《关于加快郊野公园建设的有关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为加快郊野公园环建设步伐,确保郊野公园建设不走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园林绿化局制定了《关于本市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关于本市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建设的指导意见

  建设郊野公园可以拓展城市绿化隔离带功能,提供更多休闲游憩空间,让市民更直接、更具体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政府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该项工作已列入今年市政府拟办的重要实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公园建设遵循以“野”为魂、以“林”为体,因地制宜、自然朴野、健康生态、以满足散步休闲为主,不刻意追求特色和主题、减少人工雕饰的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正确处理好公园环建设与实现绿隔规划、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增收的关系。推进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努力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

  二、建设目标

  郊野公园建设是对绿化隔离地区绿地进行近自然化和公园化改造,重在构建清新和谐、天然野趣、古朴自然、景色优美、环境宜人的以森林自然生态景观为主体的绿色空间,尽量减少建筑规模,严格控制水面面积。郊野公园建成后面向社会、免费开放。按照计划,2008年前完成2万亩郊野公园建设任务,力争通过两年集中建设,沿东北五环、西南四环形成60余处6万亩公园,每隔3公里一处,实现郊野公园绕京城。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自然协调的原则。按照适地适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要求,以乡土树种为主,优化林木结构,注重植物的空间配置和季相变化,突出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营建树种丰富、结构合理、自然协调、稳定健康的植物群落。

  (二)坚持政府主导、投资分担的原则。绿化隔离地区公园环建设属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7:3的投资比例分担。

  (三)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绿化隔离地区总体规划和公园环建设目标,打破乡村行政区域界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原则。充分考虑市民的游憩、观赏、健身的需求,营造自然生态景观,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面向社会,服务大众,丰富群众生活,满足市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要以原有林木为主体,优化结构,最大程度地保护、利用现有林木绿地资源。不得随意移伐现有林木和侵占绿地。

  (六)坚持节约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广泛应用中水、太阳能、透水砖等节水、节能的新技术和新材料,提高效率,厉行节约,构建节能型、环保型、循环型公园环。

  (七)坚持严格管理,创新机制的原则。公园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严格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要求,进行实施和管理,坚持设计审批、招投标、施工监理和检查验收等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和严格的考核监督制度,确保公园环建设质量水平。公园建成后的日常管护纳入城市绿地管理体系,按照绿地管护的等级进行管理。

  四、建设内容和标准

  绿化隔离地区公园环建设主要内容:调整林木结构,营建自然生态景观,丰富生物多样性;完善基础设施,营造休闲空间,丰富绿地功能;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突出以人为本,满足游人的基本需求。

  (一)调整植物结构,营建自然生态景观,丰富生物多样性。

  1.调整植物结构。按照生态优先、适地适树、生物多样性的原则和多树种、多植物、多层次、多色彩的要求,遵循树木的生长规律,对过密的林木绿地实施间密留疏,使林分郁闭度在0.6-0.8范围内;适当增加大规格的常绿树、彩叶树种,大量栽植地被植物,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生态景观效果。

  原则上公园建设的绿地率(含水体)不得低于90%,高大乔木覆盖面积达到70%以上;栽植植物品种不少于100种,主要乔木树种不得少于20种、花灌木不少于30种;按照自然生态景观的要求确定新栽植苗木的规格,一般阔叶乔木胸径不低于8公分,针叶乔木高度不低于3米,花灌木3年生以上。补栽的植物要以乡土树种为主,选择节水、耐旱和寿命长、观赏性强的树种。

  2.营建自然生态景观。要结合地形、地貌特点和水源条件,合理划分景区、设置景点,创造优美、自然、生态的景观。具有水源和现状地形条件的公园可设置一定比例的水面,尽量减少硬化河道、水体的驳岸。

  3.丰富生物多样性。通过增加植物种类,构建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稳定的、健康的植物群落;合理利用河湖、池塘、沟渠、自然湿地的区域条件,为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有条件的可在公园内提供一定数量的野生动物栖息场所。

  (二)完善基础设施,营造休闲空间,丰富绿地功能。

  1.公园道路建设。公园道路分主路、支路、小路(步行道),以支路、小路为主。一般主路宽度3-5米、支路2-3米、小路0.8-1.5米。一般路网密度在每公顷200米左右为宜。道路设计要结合现有道路,合理布局,与景观相协调,步移景异。选用的材料要力求环保、自然、经济,做到路面平整,方便残疾人、老人、儿童通行。

  2.建设给水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绿地灌溉系统和生活服务用水系统。绿地灌溉系统要铺设地下主管线、支管线,保证林木绿地浇灌用水。要广泛应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技术,积极推广中水灌溉,有条件的要在绿地中建设集雨节水设施或建成集雨型绿地。生活服务用水系统主要建设在公园服务区,饮用水质要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排放的污水应接入城市污水系统,禁止在地表排放或直接排入河湖水体。严格控制水体面积,不得刻意挖湖营造水体。

  3.供电设施建设。主要满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公园管理用电。道路照明提倡采用太阳能灯设备。

  (三)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突出以人为本,满足游人的基本需求。从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出发,增加公园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合理确定位置、数量和规模,满足游人休闲游憩、运动健身、文化娱乐等需要。主要包括公园管理用房、厕所、健身器材、公共电话、果皮箱、标识牌、游人集散广场、绿荫停车场、小卖部、园椅等。严格控制建筑的规模和数量,建筑设施仅限管理用房、小卖部、厕所等配套服务用房。有条件的地区可借鉴国外郊野公园的模式,以游客服务中心形式统一安排小卖部等服务设施。凡是公园建设范围内有违章建筑的,要坚决拆除。

  五、建设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责任。公园环建设项目实行政府负责制,各区政府是责任主体。各级领导要站在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建设“新北京、新奥运”和推进农村城市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公园环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把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2007年公园环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有序地推进公园环建设。

  (二)提高规划设计及建设质量。按照总体规划和建设要求,各区要认真组织力量编制2007年公园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和施工设计方案,公园建设规划设计单位、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具有相应园林绿化设计资质和工程咨询资质。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建设的地点、内容、标准和规模。施工单位应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坚持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公园环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加快项目前期,确保建设进度。各区按照市园林绿化局审查后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实施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评估,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会同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联合审查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联合批复。各区按照实施方案编制施工设计方案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公园建设招投标由各区分别组织,监理招投标由市园林绿化局统一组织。

  (四)严格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建设成效。各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要求进行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设计审批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检查验收等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加强检查监督,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郊野公园基本特性不走样。

  (五)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区要按照投资比例足额安排配套资金。绿化隔离地区公园环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计。各区上报实施方案应附区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公园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市级投入资金的40%下达各区,工程量完成到80%以上再拨付40%资金,其余20%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各区财政要在公园环实施前将全额配套资金存入专户,并在市级资金到位后15日之内按等比例拨款,以确保公园环建设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

  (六)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建设成果。公园建成后,要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建立以区乡政府为主责、农民为主体的公园管护机制,开展树木花草养护、管理设施设备和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确保公园环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公园纳入城市绿地管理范畴的具体办法和保障措施,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的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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