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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煤炭
  • [发文机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实施日期] 2007-09-07
  • [成文日期] 2007-09-07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07〕1596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07-09-07
  • [有效性] 失效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有关文件的紧急通知(已失效)

房山区、门头沟区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京煤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行[2007]167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紧急通知》精神和要求,提高对安装“三条线”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协调指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紧急通知》的规定安装“三条线”。

  二、加强对煤矿安装“三条线”的监督管理,请你们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所属煤矿安装“三条线”的具体要求和监督管理办法,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

  三、加强“三条线”安装、运转情况的调查摸底,分类指导,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详细措施和计划,要求压风管和防尘供水管是阻燃、耐压的管路,确保年底前各煤矿企业达到《紧急通知》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凡未安装“三条线”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四、各煤矿企业要以安装“三条线”为契机,改进推广先进适用的采掘工艺,淘汰落后采煤方法。

  请你们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所管辖各煤矿企业,并组织监督煤矿企业尽快贯彻落实。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二○○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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