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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政策解读

日期:2024-06-0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3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

一、背景情况

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部委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首次明确了“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领域22个方面,共80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2022年4月,本市落实国家要求制定《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参照国家标准的9个领域22个方面,明确了89项服务项目。

2023年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委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调整,印发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基础上,增加“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共81项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委等22个部门对《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

二、《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主要内容

《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与《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服务项目保持一致,包括“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领域、22个方面,共计89项服务。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优化完善了各项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

幼有所育领域包括优孕优生、儿童健康、儿童关爱3个方面12项服务。学有所教领域包括学前教育助学、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助学、中等职业教育助学4个方面9项服务。劳有所得领域包括就业创业、工伤失业保险2个方面12项服务。病有所医领域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扶助3个方面20项服务。老有所养领域包括养老助老、养老保险2个方面5项服务。住有所居领域包括公租房、住房改造2个方面3项服务。弱有所扶领域包括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扶残助残3个方面15项服务。优军服务保障领域包括优军优抚1个方面4项服务。文体服务保障领域包括公共文化、公共体育2个方面9项服务。

下一步,本市将抓好《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落地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公开共享,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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