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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修订《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日期:2018-09-2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更好发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对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禁限目录》(2018年版)。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26重要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实施的、全国首个以治理“大城市病”为目标的产业指导目录。它明确了新增产业和功能底线,从源头上对非首都功能增量进行严格的禁限,与本市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存量政策形成组合拳,疏控并举,有力有序地推动了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实施《目录》,不是说北京不发展了,而是为了“瘦身健体”,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四年多的实践表明,《目录》实施没有影响北京的发展,本市经济运行平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目录》对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等22个市级相关部门对《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修订。

  《目录》2014年制定实施、2015年进行修订。四年多以来,本市严格执行《目录》,各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行动,《目录》执行效果显著,在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新设市场主体中高精尖近半

  《目录》实施以来,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效果明显,截至2018年8月底,全市不予新设立或办理变更登记业务累计2.03万件。《目录》从严调控的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等新设市场主体数量较《目录》实施前的2013年减少近一半。

  全市新设市场主体中,科技、文化、信息等高端服务业占总量的近一半。

  (二)区域差异化发展明显

  《目录》实施后,新设市场主体逐步从在城六区聚集转向城市发展新区聚集。各区产业投资与功能定位更趋匹配。总体看,第三产业投资趋向海淀、朝阳、东城、西城区,第二产业投资趋向昌平、大兴、顺义区。空间布局逐步优化,2017年,“三城一区”所在区的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业新设市场主体占总量的47%。通州区信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金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分别增长76%、48%、33%、21%。

  (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2018年上半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快于全市GDP增速。其中,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业等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6%、18.3%、7.8%,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约60%,带动作用明显。

  但也要客观的看到,《目录》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行业禁限范围还有待进一步调整、细分,部分禁限管理措施还不够明确、规范,《目录》执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等。

  2017年,国家印发了有关疏解的控增量、疏存量政策意见,党中央、国务院批复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国家发布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类别进行了细化和新增,部分类别的名称和范围也作了调整。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开展了新一轮《目录》修订工作。本次修订,更细更实,着重把握了以下三点:

  一是坚持严控增量,坚守底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疏解的控增量、疏存量政策意见,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从源头上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不放松,修订不是放开,而是细化和完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有限目标。聚焦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高端制造业配套类产业,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生活性服务业、城市运行服务类产业,进一步深化、细化管理措施。三是坚持市区联动,完善机制。充分发挥《目录》导向作用,结合各区实际,明确区属主体责任,创新实施“《目录》+程序”的工作机制,确保《目录》执行。

  本次修订,突出精细化管理,相较于《目录》(2015年版)共作了73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强化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

  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新的城市发展格局,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对照新版总体规划提出的空间结构,将原“1+3”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3” 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城六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调整为目前“1+4” 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4” 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其中,首次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业等行业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

  (二)对高端制造业配套类产业予以细分支持

  本市积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陆续出台了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文件。本次修订,与之紧密衔接,注重从产业链条、综合竞争力角度进行把握,区分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的链条环节,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和环节予以细分支持,避免“一刀切”。例如,在制造业中,除东城区、西城区外,全市范围内对研发、中试、设计、技术服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均予以支持,不再列入禁限;对新能源车整车、新能源专用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制造等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不予禁限;在化学纤维制造等7个大类的禁限管理措施中,对涉及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为航空航天、军工和国家重大专项等配套项目予以除外,不予禁限;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在申办建筑业相关资质时予以支持,不予禁限。

  (三)对保障城市运行和群众日常生活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细化修订

  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行,对符合区域布局要求的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产业,保留适当发展空间;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细化修订。

  比如,在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中,对保障城市运行的食品制造不予禁限。另如,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等保障城市运行项目不予禁限。再如,三环路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并将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节点、服务居民生活的末端配送网点等除外。考虑到便民服务,对东城区、西城区汽车清洗服务,及中心城区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不再禁限。

  (四)利企便民,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要求,简化相关资质申办和工商登记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办建筑业资质,在《目录》(2015年版)中,需要注册所在地的区政府开具生产环节不在中心城区,及建筑业非公司主营业务的证明。本次修订后,取消了区政府开具相关证明的环节,不再让企业为开证明东奔西跑。

  (五)强化生态环保和安全管理

  为保障首都空气质量,对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维修实行了禁限管理,中心城区增加了对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禁限管理,引导新增功能和产业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

  《目录》修订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巩固工作成果,根据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目录》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从事住宿业,设立幼儿园、游乐厅、网吧、残疾人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对中心城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行禁限管理。

  (六)建立和完善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

  为做好《目录》执行工作,2014年《目录》出台时,就建立了《目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总结交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级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目录》各具体条目的解释、修订等工作。

  本次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作机制。根据修订内容,新增了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局等7家单位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充分发挥《目录》导向作用和区属主体责任,市区联动,创新实施“《目录》+程序”的工作机制,对《目录》管理措施除外事项中未明确的,各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功能定位、产业发展、人口调控等因素,可组织论证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参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向《目录》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下一步,市各级部门将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个“牛鼻子”,推动减量发展、创新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好《目录》。进一步发挥好联席会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做好执行跟踪、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做好政策解读,确保《目录》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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