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钢总公司“利用首钢焦化工艺大规模处理塑料垃圾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验收前的公告
关于首钢总公司“利用首钢焦化工艺大规模处理塑料垃圾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验收前的公告
日期:2012-09-1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钢总公司“利用首钢焦化工艺大规模处理塑料垃圾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已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准(发改办高技[2008]143号),现申请项目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在验收报告中申明:项目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焦化工艺大规模处理废塑料技术,将废塑料转化为焦炭、焦油和煤气,实现废塑料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主要建设废塑料加工车间、配料与混匀车间、干燥与热熔融车间、成型加工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形成年处理废塑料2万吨,年生产塑料型煤10万吨的生产能力,建设地点为河北省迁安市。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企业及项目如有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我委(书面意见中请注明“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意见”)。
联系方式:66415588—0216,66410835(传真)
电子邮件:bjwgjc@beic.gov.cn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