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6-12-3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储备,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组织申报2007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国债备选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1、高用水行业(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
2、以废弃物资源化为目的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3、通过北京市清洁生产阶段性验收的中高费项目。
4、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方案中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具有示范性,有较大的推广潜力。
2、企业综合实力较强,项目所需资本落实,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3、项目前期工作落实,能够在今年开工建设。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
2、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市级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3、项目建议书,一式2份(有资质的单位编写)
4、项目简介(包括项目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前期工作情况等),一式6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本(Word格式)。
5、项目汇总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一式6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本(Excel格式)。
请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初审工作。
四、上报时间
请于2007年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联 系 人:徐淼 慕颖
联系电话:66415588——1128或1131
电子邮箱:hzc@bjpc.gov.cn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备选项目的通知
2.项目汇总表
3. 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备选项目的通知
环资[2006]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储备,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率,现就组织申报2007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围绕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试点、污染防治四个方面(节能备选项目已经先行通知上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节水方面
高用水行业(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的节水技术改造工程;海水淡化及海水直接利用工程;矿井水利用项目。
(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项目,以及以提高产业利用水平为目标的再生金属、废弃塑料、林木剩余物资源化项目。
(三)循环经济试点方面
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方案中符合“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对整体方案实施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
(四)污染防治方面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已经列入规划的淮河、松花江、丹江口工业废水治理及铬渣综合整治项目,可根据工作进度直接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材料,不在此次备选项目范围)。清洁生产项目需是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中、高费方案项目。
二、选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围绕资源节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集中资金,重点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以及循环经济项目。
(二)注重示范。以推广潜力大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
(三)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
(四)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
(五)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后具有显著的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效果。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和中央管理企业,严格按照备选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选项原则要求,依隶属关系(中央、地方)认真组织、遴选有关项目,突出重点,提高上报项目质量。对于上报项目总体质量较差的单位,将考虑限制上报。
(二)各地发改委、经贸委(经委)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项目上报的协调工作,避免同一项目两家重复申报。否则,将不予受理。
(三)需要上报的有关材料
1、上报文件
2、备选项目汇总表。请按照项目的优先顺序,分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试点、污染防治四个方面依次排列。如项目同时包括一个以上方面内容,请归综合类(参见附件一)。
3、项目基本材料。每个项目要提供项目建议书一式2份,项目简介(包括项目主要内容、技术选进性、前期工作情况等)、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和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三)一式6份。除项目建议书外,每个项目其它材料应提供电子版本。
(四)上报时间。请于2007年1月31日前将项目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处。
联系人:肖海燕 姚明宽
电 话:68596012 68535650
传 真:68535702
电子邮箱:yaomk@ndrc.gov.cn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