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0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对标国际先进,推动本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落地见效,我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区级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充分发挥评价对本市营商环境改革引导和推进的积极作用,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与全市经济调度、财源建设、“服务包”工作相融合,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帮助各区推动改革,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发现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促进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企业在京更好发展。
二、评价对象
对全市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评价。
三、时间安排
2022年本市区级营商环境试评价分为两个阶段。11月初至11月中旬,以石景山区、房山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开展第一阶段试评价;11月中旬至12月底,对16个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开展本年度试评价。
四、评价方法
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将组织开展市级部门数据采集、区级部门填报、企业问卷调查、第三方实地调查等相关工作。
(一)市级部门数据采集。本次营商环境评价将通过市级部门采集各区营商环境领域客观数据作为评价依据,充分反映各区营商环境客观改革成效。
(二)区级部门填报。对确需由区级部门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由各区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组织本区相关部门,结合填报指引和材料需求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并予以报送。
(三)企业问卷调查。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开展问卷调查,由各区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组织本区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名单,由北京市区级营商环境评价团队负责实施,调查企业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平台填写问卷。我委将结合调查结果,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二维码:
(四)第三方实地调研。将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实地走访、现场座谈、查看网上系统等方式开展实地调研。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