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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听证会公告

日期:2019-11-3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21号令)规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近期召开落实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重新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听证会参加人共15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3名,专家学者2名。

  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和委托有关部门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委托市消费者协会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5名消费者参加人,采取推荐方式产生2名货车司机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市道路运输协会采取推荐方式产生3名货运企业消费者参加人。

  委托市交通委推荐产生3名收费公路经营者参加人。

  委托市交通委聘请产生2名专家学者。

  二、消费者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4.具有机动车驾驶执照。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业、联系方式)。

  三、消费者报名方式

  报名请登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网站(http://fgw.beijing.gov.cn)通知通告栏自行下载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附件),按规定填写后,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bjjgtz_2019@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9时。

  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以及旁听人、新闻媒体报名办法等内容,将于听证会召开10日前通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网站(http://fgw.beijing.gov.cn)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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