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28 来源:北京新闻广播
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光伏发电项目外观、色彩应与建筑主体及周边环境相融合——记者今天(3.28)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近期,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自委、市住建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对2025年12月31号前并网发电、并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支持。
太阳能是北京市资源最丰富、开发利用条件最好的可再生能源品种之一,《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将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支撑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措施,明确了到203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的要求。
截至2022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5.3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约5倍,年发电量9.1亿千瓦时,相当于25万个家庭一年的用电量。
《实施意见》提出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水平应用、高效率服务和高标准管理的工作措施,为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同时,明确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观、色彩应与建筑主体及周边环境相融合,屋顶光伏设施高度应满足建筑高度等管控要求,推动光电建筑更好融入城市风景。
《支持政策》对2025年12月31号前并网发电、并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支持。其中,对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1元、0.26元、0.03元的补贴。此外,支持光伏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城市更新、市级重点工程、产业园区等领域光伏发电项目整体规划、有序实施;支持结合关停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垃圾填埋场生态提升、设施农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以上类型的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不高于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投资30%、20%和10%的资金支持。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上述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光伏发电发展的质量和规模,到2025年,实现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