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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规范4月1日起执行

日期:2022-02-25 来源:新京报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分为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电费实行政府定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居民生活用电”类别,执行政府定价,按照北京市“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执行。电价标准为0.510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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