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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如何收费?今起向您征求意见

日期:2021-11-16 来源:北京新闻广播

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相关要求,实施好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做好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督等工作,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邮件、网站、信函、传真等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双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明确要求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2021年8月,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进一步明确落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求。

管理办法对标对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等文件要求,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定价范围和原则、定价权限、成本构成与核定、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管等方面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规模大、班型及授课方式多样等实际情况,重点细化2方面内容:

明确定价规则

按照国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北京市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制订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定价规则——

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明确定价班型

根据国家规定的主要定价班型,将定价班型主要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按照简单明了易操作的原则,管理办法以线下10~35人班型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培训收费标准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其他班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的与10~35人班型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线上收费按照规定的与线下收费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

明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定收费标准的原则、主要考虑因素,成本构成、主要指标审核的原则等科学制定收费标准。有关部门将适时对收费政策开展评估,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强化社会监督

01 加强收费信息公开,要求培训机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收费及退费办法、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02 强化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在国家要求基础上,建立培训机构成本公开制度,要求培训机构每年在官方网站和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开上年度成本费用等信息。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提供长效的有针对性的规范,有利于更好发挥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促进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引导培训机构回归公益属性。据了解,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会同市教委,按照国家要求研究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拟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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