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发改之声

工作动态

北京医改分开综合改革 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采购全部在采购平台上进行 改善医疗服务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日期:2017-03-2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取消公立医院15%的药品加成,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这些改革措施将从下个月开始影响在北京生活的人们。今天下午,北京市发布了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4月8日开始,所有在北京的公立医疗机构都将会来实施这个新的政策我们来赶快了解一下这个政策。

  这次改革最核心的内容取消公立医院15%的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室服务费。改革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将由过去的财政补助服务收费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渠道,变成财政补助和服务收费两个渠道。

  按照新政策要求,今后药品采购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价格信息可全程追溯,部分问题较突出的医疗项目价格,也在这一次改革中,进行了调整,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非翁,提高了中医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费用。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素芳:“引导医疗机构,能够规范医疗行为,更加注重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减少这种大处方包括大检查这些问题,强化公立医院,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这种服务导向,促进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和发展。”

  改革方案还提出,改善医疗服务,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加大医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等内容。通过改革,到2017年年底,北京全市公立医院不含中药饮片的药占比力争降到30%左右,不含药品收入的每百元医疗收购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这一次改革范围包括,所有在京的政府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这一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29900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1202101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