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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水价格5月1日起调整

日期:2016-04-2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经市政府批准,自51日起北京市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并实施非居民用水价格区域化差别定价政策。城六区非居民水价调整为9.5/立方米,其他区域水价调整为9/立方米。

  城六区和其他区域差别定价

  此次非居民水价调整,按照城六区和其他区域划分,实行区域差别化价格政策。城六区非居民水价调整为9.5/立方米,其他区域水价调整为9/立方米。此次非居民水价调整主要提高了自来水水费和地下水水资源费。其中,城六区自来水水费由3.52/立方米提高到4.2/立方米;城六区和郊区地下水的水资源费由2.61/立方米分别提高到4.3/立方米和3.8/立方米,通过此次调整,本市地下水水资源费达到了国家低限4/立方米的要求。这也是在继非居民用气、用热领域后,在非居民用水领域再次实施差别化定价政策。

  51为界新旧水费分开算

  按照《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全市非居民用水继续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对于共用一块水表计量、具有不同用水性质的混合用水户,应主动与供水单位联系办理单独装表计量事宜;不具备单独装表条件的,经供水单位认定,可安装二级计量水表分别计量收费;凡不单独装表(或二级表)的混合用水户,供水单位按水价从高的原则收费。

  市自来水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水价调整后第一次抄表时,以51调价日为划分点,根据调价前后用水天数,按新旧水价分段计费。具体计算方式将由市自来水集团统一向社会公布。届时市民如需咨询水费调整相关问题,可拨打市自来水集团客服热线96116

  居民和非居民用水各占一半

  据了解,2015年全市总用水量38.2亿立方米,生活用水中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大约各占一半。自2014年水价调整、实施居民阶梯水价以来,社会节水氛围和居民节水意识普遍提高,户均用水量和各阶梯用户数量都有较为明显的下降。

  根据市自来水集团的数据,2014年水价调整半年后,市区供水范围内实行阶梯水价的用户,每月户均用水量与去年同期比较,由7.77立方米下降到7.60立方米,折合每人每日节约用水2。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后,有助于进一步落实“节水优先”战略。

  非居民用水

  非居民用水主要是指一般工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写字楼、医院、宾馆、餐饮、商场等单位所使用的水资源。

  目前,本市非居民水价由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部分构成,现行水价标准为8.15/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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