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敲定 每度电不超当日油价15%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敲定 每度电不超当日油价15%
日期:2015-05-0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记者闫峥)昨天,市发改委透露,北京市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收费标准确定:2015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前,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北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经营单位可在不超过上限标准情况下,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充电服务费不代表电费。”据了解,新能源汽车除了要向充电服务企业交充电服务费,还要按规定交电费。其中,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