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发改之声

工作动态

本市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日期:2022-01-0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同步出台本市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于2022年2月21日(2022年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实施,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管理办法》落实国家要求,主要包括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定价范围和原则、收费定价机制、成本构成与核定、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管等方面共十九条内容,对培训机构提出应严格落实收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等方面的要求。

按照国家“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的主要定价班型,确定了本市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本市线上、线下标准课程时长培训收费标准

班型类型

线下(元/课时·人次)

线上(元/课时·人次)

10人以下

80

20

10~35人(含10人、35人)

60

35人以上

40

注: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由培训机构按比例折算。

同时规定,培训机构可以在上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市区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检查,推动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收费监管政策,自觉规范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未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将加强对校培收费管理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动态评估,根据评估和培训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完善收费标准。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90088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