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日期:2014-03-0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月7日起施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范围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及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明确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的程序,对私募基金投资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3,20140118354756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