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1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制定背景
2022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使用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为做好政策接续,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设备购置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巩固壮大以高精尖产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参照国家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有关政策,按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京发改规〔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措施已列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重点,聚力“五子”扬长板。发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需求、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五子”联动,形成叠加效应。
二是优化服务,畅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为项目和资金架桥梁、搭平台、拓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是稳妥推进,切实防范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在年度信贷规模范围内加大贷款资金支持,坚持把握好商业可持续原则,切实防范金融风险。通过部门联审、银行审贷、项目审批三个环节严格把关,强化监管,防范项目和资金风险。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基本原则、支持政策、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和附则。
(一)基本原则
第一部分明确了聚力“五子”扬长板、畅通融资渠道、切实防范风险等三项基本原则。
(二)支持政策
第二部分明确了适用范围、银行贷款、贷款贴息安排、支持领域等方面支持政策。
适用范围方面,明确支持在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银行贷款方面,明确由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项目,鼓励贷款利率达到各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优惠水平。
贷款贴息方面,明确了贴息率、贴息期,明确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
投向领域方面,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环保、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等9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项目。对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智能装备、医药健康、新能源产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此外,明确鼓励企业更多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国产自主品牌设备。明确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和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明确项目须符合规划和禁限目录要求,不得包含“两高一低”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
(三)工作流程
第三部分明确了公开征集、组织申报、项目联审、项目推介、银行签约、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和审批、贴息资金下达等七个环节工作流程。
(四)监督管理
第四部分明确了项目单位、各银行、各区、各行业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和措施。
一是由项目单位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是由各银行严格履行审贷责任、确保贴息资金用于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三是由各区、各行业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调度服务。
四是由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跟踪监督贷款资金和贴息资金使用情况。
五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
六是由市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
(五)附则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了《实施方案》所支持购置或更新改造的设备,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需要安装的各种研发设备、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信息通信设备、节能设备等。
主要政策问答
1.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2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使用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有关政策对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12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明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本市设备购置与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参照国家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有关政策,按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京发改规〔2022〕3号)。
2.主要支持政策是什么?
对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
3.什么样的项目可以申报?
适用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需要安装的各种研发设备、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信息通信设备、节能设备等。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投向领域方面,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环保、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等9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项目。
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和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项目须符合规划和禁限目录要求,不得包含“两高一低”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
4.获取贴息资金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共包括公开征集、组织申报、项目联审、项目推介、银行签约、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和审批、贴息资金下达等七个环节工作流程。
一是公开征集。由市发展改革委适时发出项目征集通知,计划于本月发布首批项目征集通知。
二是组织申报。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申报,便于各区调度服务。各项目单位应按征集通知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至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发展改革部门。
三是项目联审。按照项目所属领域,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审,主要从是否符合投向领域要求、是否符合行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是否重复享受市级财政支持方面审核。
四是项目推介。对已通过联审项目向银行推介,已签订贷款合同项目直接推送至签约银行,尚未签订合同项目公开推介给各银行。
五是银行签约。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贷款审批,完成贷款签约。
六是资金申请报告审批。项目单位在完成贷款签约后,可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市发展改革委依规批复资金申请报告。
七是贴息资金下达。贴息资金按贷款付息进度,列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至项目贷款签约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