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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绿色创新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管理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1-10-1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北京市绿色创新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一、出台背景

2020年6月,经市委深改委审议,我委会同市科委印发了《北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政策发布一年来,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对实施情况开展了跟踪评估,评估显示本市绿色技术创新继续处于全国领先,本市有3项技术入选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0年)》,创新主体对本市绿色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空间布局等方向性政策进一步明晰。但相较于其他高精尖产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具有行业分布散、中小企业多等特点,部分绿色技术创新主体难以满足全市统一的高精尖或者创新支持政策,部分创新主体的获得感尚不明显。

为进一步提高创新主体获得感,我们研究推出了绿色技术创新支持政策2.0版,主要包括《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管理细则(试行)》《关于开展北京市2021年创新型绿色技术及应用场景征集的通知》(以下简称《征集通知》)3个文件。

二、主要考虑及内容

《管理细则》作为配套规范性政策文件,共10条,明确了创新型绿色技术征集和示范应用项目的适用范围、申报要求、组织实施、工作流程、资金支持和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简便可行、方便申报。

(一)明确创新型绿色技术征集遴选范围。主要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大气污染防控、节水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节能和环境服务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污染场地与土壤修复、现代化能源利用、绿色智能交通、生态农林业、塑料污染防治、防止食品浪费等重点领域相关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

(二)明确创新型绿色技术示范应用项目。指采用“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中技术产品,进行对产业链有带动作用、对绿色科技创新有促进作用、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的项目。

(三)明确创新型绿色技术征集遴选流程。经过提交申报材料——初步审核——专家评审流程,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绿色技术,组织市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定后,发布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推荐目录”实行动态调整,作为政策支持的依据。

(四)明确示范项目申报方式。项目单位原则上应在项目开工后、竣工前向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支持申请,由区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基本建设条件、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后,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进行审核,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并拨付补助资金。

(五)明确支持资金拨付方式。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第一批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70%;第二批为项目交付使用,完成一个使用周期(非全生命周期)的第三方跟踪检测评价后,拨付剩余资金。

文件发布起,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即可按要求申报补助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政策跟踪评价力度,定期进行评估分析,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找问题、听需求,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持续为本市绿色技术创新主体营造市场化程度高、支持保障有力的政策环境,切实提升企业主体获得感。依据《实施细则》,参照国家做法,启动本市首批绿色创新技术的征集遴选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绿色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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