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本市非居民用销售气价政策解读
日期:2019-11-0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规定和国内天然气供需形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在今冬采暖季(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上浮供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16.5%。为合理疏导上游气价上浮影响,以及国家因增值税税率调整降低本市天然气门站价格2分/立方米影响,经市政府同意,本市相应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一是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在现行基础上上浮0.26元/立方米;二是自2020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价格在现行基础上下调0.02元/立方米。调后价格如下: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 |||
用气类别 | 采暖季浮动 价格 | 采暖季后 价格 | |
发电用气 | 2.57 | 2.29 | |
供暖、制冷用气 | 城六区 | 2.75 | 2.47 |
其他区域 | 2.51 | 2.23 | |
工商业用气 | 城六区 | 3.15 | 2.87 |
其他区域 | 2.91 | 2.63 | |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 | 供居民用气 | 2.12 | 2.10 |
供非居民用气 | 2.61 | 2.33 |
注:1.采暖季浮动价格执行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
2.采暖季后价格自2020年3月1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