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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4-01-18
  • [成文日期] 2024-01-18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4〕118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时间] 2024-01-30
  • [效力] 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
京发改〔2024〕118号

日期:2024-01-3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1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灾后恢复重建的攻坚之年,做好投资工作意义重大。市重点工程是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实施精准调控的关键抓手,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2024年将继续实施“3个100”市重点工程,集中精力推进100个科技创新及现代化产业、100个基础设施和100个民生改善项目,以重大项目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其中新建项目120个,续建项目180个,力争当年完工项目65个。同时,2024年安排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200个。

现将《北京市2024年重点工程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责任单位按照“谁分管、谁推进”原则开展常态化、精细化调度,细化项目推进、投资计划落实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计划确定的任务节点,做好新建项目开工落地和续建项目有序推进的服务保障工作,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建设投资计划重大调整变更的,需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审批部门要按照“谁办理、谁协调”原则,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优先办理、并联审批,落细落实重点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保障机制,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占用、能耗等指标优先保障具备条件的市重点工程项目,力争6月底前完成指标配给。各区政府要积极对接辖区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持续开展重大项目征地拆迁“拔钉子”专项行动,力争年内全部销账,同时在市政接用、施工外围配合等方面做好保障。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倒排工期,确保新建项目按时开工、续建项目如期推进、完工项目尽快投用。

二、强化调度服务

充分发挥重点项目落地和投资促进工作专班作用,对照《北京市2024年重点工程计划》逐项梳理调度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土地资金要素保障、项目开复工等工作,联合会商,协调解决在项目调度过程中发现和主责单位提出的需协调解决问题。定期梳理汇总重大、共性问题逐级提请副秘书长、副市长、市长专题研究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按期足量完成建设任务。力争推动一批2024年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提前至年内实现开工。

三、加强月报管理

充分运用北京市投资项目调度与服务平台,加强项目动态监测、问题反馈、过程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应于当月第25日至下月第5日期间登录平台(http://project.fgw.beijing.gov.cn/zdgcddfw),按期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等,为项目精准调度提供依据。各责任单位须对所负责项目的月报信息审核把关,督促未填报单位抓紧报送信息、填报不认真单位抓紧整改,确保项目月报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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