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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3-08-24
  • [成文日期] 2023-08-24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3〕1113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时间] 2023-09-06
  • [效力] 有效
关于2023年北京地区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京发改〔2023〕1113号

日期:2023-09-0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委:

你委《关于审定2023年北京地区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京教函〔2023〕32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2023年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学生公寓名单见附件。

二、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公寓6号楼,由原单元式改建为非单元式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按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执行。

三、各有关学校需填报《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经你委审核后报送市价格主管部门,收费时需向学生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生公寓住宿费应当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五、各学校应当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六、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北京地区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416号)中有关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公寓6号楼执行单元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内容同时废止。

专此函复。

附件:2023年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名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2023年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名单

一、单元式学生公寓

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玉兰苑2号楼(南侧)

北京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1、2、3号楼

北京大学畅春园60楼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公寓10号楼

中国人民大学红3东楼学生公寓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公寓9号楼

北京科技大学昌平校区学生公寓至诚斋

北京语言大学学6楼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东校园公寓楼7号楼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国交公寓B楼(2、6、7层)

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研究生宿舍1号楼

北京印刷学院S2宿舍楼

二、非单元式学生公寓

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玉兰苑1号楼

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玉兰苑2号楼(东、北侧)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红枫楼

清华大学紫荆学生公寓19号楼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公寓1号楼

北京体育大学15号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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