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头沟区军庄镇供水干线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2〕197号
日期:2022-04-2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将我委《关于门头沟区军庄镇供水干线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京发改(审)〔2021〕218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5月13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审)〔2021〕21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