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景山区鲁谷街道小微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2〕18号
日期:2022-01-2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石景山区发展改革委
经审核,原则同意按照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石景山区鲁谷街道小微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鲁谷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石景山区鲁谷街道京源幼儿园门前绿地、五芳园小区东门外、新世纪幼儿园南侧绿化带内、五芳园小区西南门外、伴月苑茶城前、爱乐实验小学门前三角地。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对石景山区鲁谷街道6处公共空间进行改造提升,新增座椅、廊架、儿童设施等,提升绿化景观,提供市民活动空间、绿化空间,提升人民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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