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审批房山区山区人口迁移集中安置二期两限房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1〕534号
日期:2021-11-2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房山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继续实施房山区山区人口迁移集中安置二期两限房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房山区阎村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6899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31935平方米,代征公共绿地37063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79026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办公、托幼、公共交通、邮电设施及其他公共服务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