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流村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1〕499号
日期:2021-10-2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昌平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将我委《关于昌平区流村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50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0月22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审]〔2017〕504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