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渗沥液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0〕265号
日期:2020-06-1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将我委《关于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渗沥液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8〕18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19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审]〔2018〕18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