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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2017年绩效任务三季度完成情况

日期:2017-11-0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序号

2017年度绩效任务

截至9月底完成情况

1

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三周年新闻宣传工作。

2月17日,我委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三周年以来北京市新举措新变化新成果”新闻发布会,对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展情况进行介绍。6月9日,我委联合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砥砺奋进的五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暨“北京市疏解非首都功能”新闻发布会,就本市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情况进行介绍。8月21日,我委召开本市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及功能疏解政策文件新闻发布会。

2

统筹推进长城、运河、西山文化带建设,加强历史文化景区整体保护和环境整治。

我委会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沿线各区和专家,开展北京市大运河文化带传承发展规划研究工作。

3

发布实施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意见,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与疏解腾退土地挂钩机制,编制腾退空间管理使用年度计划,聚焦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更多“留白增绿”,实现腾退空间的分区分类强度管控和高效集约利用。

联合市规划国土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的意见。

4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1-9月本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8%,高于年初预期目标0.3个百分点。

5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1-9月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2%,快于经济增速。

6

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7条具体措施,推动重点项目落地。

第八届京洽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示范项目进展顺利,21个已签约落地的项目签约金额达822亿元。

7

推进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

我委研究起草的《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市政府集体审议工作暂行规定》、我委配合市政府审改办研究起草的《关于完善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于7月底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8

所有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

与市政务服务办密切沟通《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实施办法》修改完善情况。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全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办理。

9

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重点抓好11个国家级示范项目。

9月21日,我委与北京证监局联合组织召开北京市PPP创新及融资对接会,对各区、各部门PPP工作人员进行了PPP操作流程、PPP专项债、PPP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编印《北京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典型案例册》,为有关企业和单位提供借鉴。

10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制定了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等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事项作为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召开了三季度改革进展座谈会,部署了专项小组重点督察工作,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11

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乡镇统筹利用试点,基本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配合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编制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乡镇统筹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及关于统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政策的有关意见。配合指导试点乡镇开展统筹利用集体产业用地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

12

推进北京长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建设,完成试点区管委会组建、公园确界、资源确权等阶段性试点任务。配合研究推进雾灵山、野三坡-百花山等区域建设一批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加快构建环首都国家森林公园体系。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北京长城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改革。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建设规划已完成编制,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13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特色小镇建设指南》,按照轴向延伸、组团发展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方案。

继续深化和完善协同发展特色小镇研究报告,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等部门开展相关配套政策研究。

14

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培育发展功能性特色小城镇。

指导通州区、房山区、大兴区积极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指导顺义区、延庆区、平谷区金海湖镇编制完成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15

完善基层医疗绩效考核制度,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6月,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督促各区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提升群众获得感。开展各区医改工作督导考核,推动全市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16

深入推进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区域创新政策交叉覆盖,在健全区域知识产权联动服务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监管等方面实现突破。

协调市有关部门与天津市、河北省相关部门加强协同、紧密合作,京津冀作为国家部署的唯一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试验区域,在区域协同创新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改革路径。出台了三地工作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率先垂范,已有区域知识产权协同服务、跨区域协同监管等10余项创新改革举措在京落地实施,试点外国学生实施兼职创业活动等创新改革举措已在国家层面形成创新制度和政策供给。

17

扎实推进新机场外围市政交通项目,启动实施临空经济区规划。

京台高速已建成通车;京开高速拓宽工程、新机场高速、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含廊涿城际)、京雄铁路均已开工建设。统筹北京新机场、南苑新机场和临空经济区的需求规划布局市政设施,9月底新机场高速、大礼路、青礼路、永兴河北路4条随路综合管廊开工建设。京冀两省市规划部门已完成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京冀两省市共同推进新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机制体制研究。

18

建设环球主题公园。

环球主题公园土方填垫工程继续施工,协调相关单位继续推进相关设计工作。

19

新建竞赛场馆和相关基础设施全面开工,积极推进现有竞赛场馆改造工作。

研究提出国家速滑馆项目相关方案;完善延庆赛区相关方案。

20

聚焦重点促投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精尖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实施230项市级重点工程。

1-9月,230项市级重点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1907亿元,占全年计划任务的69.5%,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

21

完成3.6万户棚户区改造,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户)以上,竣工6万套;实现自住型商品房供地规模1.5万套以上。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22

积极推进迁西分布式光伏发电、延庆-张家口可再生能源供暖示范区项目建设,建成大唐青灰岭风光互补发电以及官厅四期风电项目。加快通北500千伏电站、张北±500千伏柔性直流电网(北京段)建设。

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加强协调征地、外送线路相关工作,推动项目建设。

23

积极探索促进海水淡化健康发展、有效缓解淡水供需矛盾的政策机制和实践经验,力争在水资源费补偿、水价电价优惠、科研应用等方面有所突破。

配合市水务局研究淡化海水利用方式、深化海水淡化规划设计方案。

24

(节能)北京华电通州运河核心区冷、热、电三联供项目。

项目的部分附属设备开展试运行工作。

25

做好产业对接协作,引导产业项目向曹妃甸示范区等地转移集聚,推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打造特色鲜明的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张承生态功能区绿色产业发展。

围绕构建“4+N”产业合作格局,联合津冀两地持续开展产业对接协作。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与河北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多次产业协同发展招商推介活动,积极促进曹妃甸示范区产业项目落地;按照京津去年签署的加快建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协议,积极推进科技园区建设。

26

落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等新兴产业,加快奥体文化商务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

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6万亿元,增长7.1%,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主要行业:金融业增长7.4%,科技服务增长10.8%,信息服务增长10.2%,三个行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合计达到53.2%。商务服务业增长3.1%,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27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全力服务保障国家实验室在京布局,积极配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京实施并争取承担更多重大科技任务,主动对接国家科技创新面向2030年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超前布局脑科学、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石墨烯和第三代半导体等基础前沿研究,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打造世界知名科学中心。

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京落地建设。加快推进北京协和医院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解放军总医院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等项目。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9月底开工建设,5个院市共建交叉研究平台正加快建设。

28

全面落实怀柔科学城发展规划,细化完善各专项规划,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工建设地球系统数值模拟等2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材料基因组研究等一批前沿交叉研究平台,推进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等3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立项前期工作,努力打造科学综合实力新高地。

会同有关部门及怀柔、密云区政府,加快推进怀柔科学城和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成立了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理事会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实施了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2017-2020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及2017年工作计划。

29

深入推进中关村“双创”综合改革试点和海淀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依托高校院所、企业建立专业化“双创”平台,引导众创空间、创新型孵化器高端化发展。

3月,本市海淀区双创示范基地作为创新创业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示范基地获得了国家补助资金7000万元。6月,本市顺义区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获批成为本市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协调在京双创示范基地参与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

30

出台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引导企业精准转移、集聚发展。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市落实国家“控增量、疏存量”两个政策意见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产业转移配套政策,推动京津冀三地社保衔接、就业服务、资质互认、异地监管等措施落地,构建完整的疏解承接政策体系。

研究制订本市贯彻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控增量、疏存量两个政策意见的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疏解配套政策意见,关于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意见等3个政策。

31

健全产业升级转移的需求发现和对接服务机制,做好本市产业转移引导政策和津冀两省市有关承接政策的衔接协调和统筹实施。

充分利用京津冀现有工作对接机制,积极推动三省市产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对接,配合有关部门与津冀对口部门合作开展招商专项活动,有效促进产业项目落地,并研究出台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产业疏解配套政策等文件。

32

推动建立共建园区产值分计、节能减排等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机制,探索建立运行高效的共建共管园区及“飞地”平台组织管理体制,完善财税政策保障和引导机制,促进产业转移、顺畅对接。

研究制订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疏解配套政策,从加强规划约束和土地管控、健全财税价格等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产业联动发展等方面,提出政策研究制定任务。

33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1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4万亩京津保造林绿化任务。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项目完成林业工程量的79%。

34

强化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推动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跨省市河流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

配合市规划国土委编制《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禁限建设区域规划》;配合相关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

35

落实我市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引导企业有序“走出去”,深化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沿线重点城市合作,推动建设一批境外产能合作项目。

全面总结三年来本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成果,推荐本市11个项目在高峰论坛签约,策划“一带一路”北京企业成果中英文专刊10万册,在高峰论坛会场驻地、使领馆等地发放。继续推行境外投资“一口受理”,做好境外投资项目监管和服务工作。

36

切实分发挥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各区的主体责任,推进政策措施和项目落地。加强有关部门与国家部委、津冀两省市对口部门的衔接。

积极与国家京津冀协同办沟通对接,充分发挥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适时召开本市京津冀领导小组会议及三省市京津冀协同办主任联席会议等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并议定有关重大事项。同时,积极协调本市与津冀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并推进建立了三省市部门间的常态化对接机制,有效促进各领域协同发展。

37

建立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京津冀协同办的联合督查机制,督促实施非首都功能疏解计划,把协同发展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列入对各区、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加大工作进展及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督导力度,及时向市领导或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报告重大事项。

制定印发《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17年重点项目督查方案》,组织市相关部门开展2017年本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成立5个督查组对全市24个市级部门、7个区开展重点检查。

38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1-9月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1.9%,保持平稳运行。

39

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实施医药分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得良好成效,启动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工作,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40

严格落实分区域差别化非居民用水电气热等价格政策,倒逼存量企业主动疏解转移。落实好京津冀产业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的税收支持政策,推进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研究设立非首都功能疏解子基金,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疏解单位转移和承载地建设。

根据津冀有关部门提供的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政策的企业情况,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并反馈确认信息。积极配合天津方面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设立工作。严格执行本市分区域差别化非居民水电气热等价格政策。

41

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城六区人口规模和开发强度。

1-9月,全市新设市场主体16.05万户,同比减少12.34%;不予办理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1721件,其中城六区1290件,占全市的74.96%;自2014版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发布以来,全市不予办理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累计达1.82万件。

42

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把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与人口调控紧密挂钩,形成支撑,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9月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整体进度达到95%以上,拆除违法建设、占道经营、无证无照和“开墙打洞”整治等11项任务已完成全年计划,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等5项任务接近尾声。

43

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完善积分落户标准和政策,做好人口服务管理。

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做好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修改完善工作。

44

抓紧行政办公区和配套设施建设,年底四大市级机关和相关市属行政部门率先启动搬迁。

全力做好相关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45

坚持建管并举,努力提高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积极跟进各工作专班工作进展,每月编印《北京城市副中心工作专报》。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从城市规划、要素配给、资金保障、体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研究政策创新意见。

46

推进智慧交通建设,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遏制因乱致堵。

配合市交通委,继续推动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北京二期工程、全市停车资源管理与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前期工作。

47

大力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积极配合市消防局加快推进39个消防基础设施项目。

48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3.5%、4%。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节能指标分解到各区、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

49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共同组织125家单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开展评审工作,对2017年三批通过评审的单位进行公示发布。

50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体系。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北京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相关文件。

51

推进延庆、密云、怀柔、平谷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高门头沟生态发展水平。

组织召开了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会,协调各先行示范区制订年度建设工作计划;赴有关区督导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实施门头沟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项目。

52

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100家,其中强制性审核不少于40家。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共同组织125家单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开展评审工作,对2017年三批通过评审的单位进行公示发布。

53

研究完善高压自管户“无煤化”电力设备增容改造资金支持政策;研究居民散煤改集中式清洁能源设施鼓励政策;研究制定锅炉改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相关支持政策。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煤改清洁能源项目支持力度的通知》。

54

研究制定环保“领跑者”激励政策,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结合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互联网+绿色产品示范店推广活动,积极推广能效水平高的节能家电产品。组织全市30家节能超市试点单位开展节能电子电器产品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居民节能意识。

55

以河道治理、污水治理、污泥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跟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研究第二批试点项目名单,开展北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评价及推进机制研究。

56

深入开展京津冀跨区域碳排放交易、排污权交易试点。

继续优先使用河北省承德市核证自愿减排量,累计交易承德市CCER21.6万吨。推进京冀区域二氧化碳协同减排市场机制研究。

57

(节能)2017年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低碳示范改造工程。

组织开展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低碳示范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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