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见问题解答

小区居民如何办理优惠停车证明?

发布时间:2012-09-06 14:0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考虑到老旧小区停车资源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本市2010年调整非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时,规定:对停车资源紧张、停车矛盾突出的部分居民小区,经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确认并公示,可以在居民小区周边各类停车场划定一定区域,当地居民小区的居民在此停车执行居住区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此项政策的具体实施操作措施由各区(县)政府制定。经了解,目前具体政策由区县交通委牵头落实,具体情况您可以向所在区交通委咨询。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90088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