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本市取暖费按照什么面基收费
来信人:bj***93
时间:2024-01-16
取暖费是不是按照房本面积减去有隔断的,没有供暖设备的阳台作为收费面积标准?我家在这里住了20多年了,房本面积六十三点几,从来都是按照六十三点多的面积减去我家阳台大约5平米左右的面积收费。今年新换的供暖公司,他们统计数据说要按照69点多面积收费。是否合理?
市发展改革委
答复时间:2024-01-18
您好!按照《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字〔2001〕372号),供暖费可以按照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收费。若按使用面积收费,则是按现行每建筑面积收费价格标准除以0.75的换算系数计算。如:燃气锅炉供应居民供热的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30元,如按使用面积收费,则每使用平方米每采暖季价格为30÷0.75=40元。具体采取哪种面积计费方式,以供需双方签订的供热协议为准。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