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与监督执法领域电子印章的通告
日期:2020-10-1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依法规范我委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与监督执法领域印章管理,有效推进电子印章推广应用,根据《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国办电政函〔2019〕252号)、《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电子印章管理工作意见》(京政办发〔2019〕8号)等规定,我委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启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名称章、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专用章、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执法专用章、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等4枚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