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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生态涵养区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

日期:2021-04-16 来源:北京晚报

  生态涵养区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鼓励发展生态旅游、精品民宿、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同时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离退休人员到生态涵养区创业就业。今天上午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5日正式实施。

  不破坏生态功能可适度进行参观旅游

  本市的“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以及房山、昌平的山区。条例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但一些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也被允许。比如,可以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情况下,进行适度参观旅游等。

  生态涵养区范围内将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条例提出,要严控建设规模,通过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城乡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水平,确保生态涵养区生态空间只增不减、土地开发强度只降不升。

  将探索“点状供地”等灵活供地新方式

  条例明确,本市应探索制定“点状供地”等灵活供地新方式的政策。其中,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依法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点状供地”规划,明确建设用地来源、分配原则和标准、实施步骤、适用产业类型等内容,加强后期评估与监督管理;“点状供地”规划应当与林地保护利用、河湖蓝线、基础设施等规划相协调。

  精品民宿等新兴业态将引入生态涵养区

  山居民宿、森林氧吧、乡村记忆……生态涵养区将发展一批新兴业态。条例提出,本市鼓励和引导生态旅游、精品民宿、森林康养、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智慧物流、数字经济、科创智能等适宜生态涵养区的新兴业态发展。同时,还将吸引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的项目、企业总部等在生态涵养区集中建设区落地。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应当挖掘生态涵养区文化资源价值,推动建设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工业遗存,建设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促进文化、旅游、生态等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生态涵养区创业就业

  条例提出,应当推动高等院校向生态涵养区布局,实现每个区有高等院校。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生态涵养区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推广应用相关科研成果。同时,鼓励和引导教育、医疗、科技、金融等各类专业人才向生态涵养区流动,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才到生态涵养区创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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