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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核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日期:2021-04-0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426号,以下简称《复函》),核定本市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其中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考务费19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属于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其考试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收费项目。

《复函》同时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其所属市人事考评办公室应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和服务收费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和价格监督电话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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