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机场专线定价机制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探索政府从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机制转变,使价格及时反映运营成本变化,提高价格调整的科学性、可预见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管理实际,提出本市轨道交通机场专线定价机制。
定价原则
按照政府管建设管发展、企业管运营管服务、乘客受益承担的总体思路,轨道交通机场专线票价坚持体现功能定位、体现公平公益、体现共享共担的原则,保障目标乘客能承受、企业运营可持续、政府财力能保障、绿色出行有引导。
定价方式
政府确定基础票价上限,企业根据运营需要灵活制定具体票价方案。其中,基础票价上限不超过年度运营成本和年度客流量的比值,运营企业出台的各种票价加权之和不得高于基础票价水平。
动态调整
一是设置调价启动条件,即:运营成本累计变动幅度超过15%,且社会满意度测评均高于90%,鼓励企业控制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设置调价上限,即:基础票价调整幅度不高于周期内成本变动幅度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保障价格调整可承受;三是规定调整程序,即:调整票价,在实施前30个自然日向社会公示,并在公示前向市级价格和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加强监管
为使广大公众更好地了解、监督企业成本和发展情况,一是定期组织成本监审(或调查),价格管理部门每3年开展一次运营成本监审(或调查);二是建立企业运营收支情况公开制度,每年公开企业成本费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