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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山新城拱辰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用房(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1〕49号

日期:2021-04-20 15:2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房山区发展改革委

北京良乡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房山新城拱辰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用房(二期)项目核准的申请》(良开文〔2021〕004号)收悉。根据《关于房山新城拱辰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用房(二期)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房]初审函〔2021〕001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良乡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房山新城拱辰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用房(二期)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房山区拱辰街道。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43700平方米, 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093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84102万元,全部由北京良乡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的安置房仅限用于拱辰街道中心区拱辰街道二街区和直管公房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六、相应核销《关于建设房山新城拱辰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09〕669号)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房山新城拱辰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用房(二期)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良乡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666292652X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地质勘察

43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已完成

设计

方案设计

54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1637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建筑工程

8364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

1385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

180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供水设备等

50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材

400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混凝土等

530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其他

拆迁测绘

147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拆迁评估

147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部分招标事项已完成。具体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情况为准。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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