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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崔各庄乡南皋组团A1、A2、D2地块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0〕187号

日期:2020-07-06 09:4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永辉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永辉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朝阳区崔各庄乡南皋组团A1、A2、D2地块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朝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2020规自[朝]选字0010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朝阳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2020规自[朝]预字001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永辉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朝阳区崔各庄乡南皋组团A1、A2、D2地块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崔各庄乡南皋居住组团西北部。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39391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49035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69227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71648平方米,代征其他用地4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362499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07561万元,全部由北京永辉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的安置房仅限用于定向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朝阳区崔各庄乡南皋组团A1、A2、D2地块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永辉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96443526K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勘察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工程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建安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装修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室外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等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水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钢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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