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义区张镇张各庄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主体变更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0〕183号
日期:2020-07-06 09:3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蓝海创鑫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蓝海创鑫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张镇张各庄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主体变更有关事宜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补充意见》(京规自发〔2018〕64号)、《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张镇张各庄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主体变更有关事宜的函》(顺政函〔2020〕164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顺义区张镇张各庄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由北京市顺义区张镇张各庄村经济合作社变更为北京蓝海创鑫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义区张镇张各庄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8〕387号)有关规定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