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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督导检查工作比选公告

日期:2021-09-30 15:5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督导检查

1.2采购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预算金额:人民币12.96万元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采购需求:通过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由第三方服务商派出专家协助开展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督导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对145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情况进行核实,对重大问题项目开展现场检查。

1.7拟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1.8服务周期:约27个工作日。

1.9人员要求:6人,至少2人驻场。

2.申报人资格要求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资格。

2.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6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50%及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及方式

3.1 比选文件售价:免费。

3.2 领取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3.3 领取形式:网上报名形式领取电子版比选文件。领取人需要将领取材料发送至邮箱pgddc@fgw.beijing.gov.cn,同时在邮件主题注明“XXX公司领取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督导检查工作项目文件”。

3.4 提交材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扫描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参选文件逾期收到或参选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予接受。

4.2响应文件寄送地点: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5.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比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发布期限5个工作日。

7.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俊林

联系电话:010-555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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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559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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