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政务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解读

日期:2021-07-2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

一、背景和意义

数据中心是重要的数据智能基础设施,是本市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重要支撑,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户。从建设数据中心的基础条件看,本市供电质量好、网络条件好、数据中心用户比较集中,对数据中心项目有很强吸引力。据专业机构测算,本市现有数据中心机柜约占全国总量的10%以上,新上项目也增长较快。

数据中心快速增长会带来一系列挑战:一是碳排放快速增加。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高,尤其在目前本地超过60%电力来自外埠的情况下,数据中心过快增长将给本市碳排放控制带来压力。二是给全市及区域供电安全带来挑战。目前本市数据中心供电负荷较大,在用电高峰期对全市供电安全带来压力。三是部分数据中心项目报大建小,挤占项目所在地宝贵的能源资源。

《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本市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从源头上规范引导数据中心提高能效碳效水平,强化全生命周期节能管理,实现绿色发展,促进全市碳减排碳中和。

二、主要内容

一是充分保障重点领域数据中心用能。新建或改扩建数据中心应主要支撑“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保障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增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未来竞争新优势。

二是优先满足计算型数据中心合理用能。新建或改扩建数据中心应主要为计算型,需保证用于数据存储功能的机柜功率比例不高于机柜总功率的20%。

三是提高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鼓励2021年及以后建成的数据中心,通过自建可再生能源设施、绿色电力交易、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逐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在2030年达到100%。

四是鼓励实施减量替代。建设单位或其股东在新建、扩建数据中心同时关闭其所有(或控股的)的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运的其他数据中心的,所关闭的数据中心能耗的一半可在新建数据中心能耗中予以扣减。引导数据中心进行高端替换、重组整合,更加集约、高效利用能源资源。

五是促进实现先进能效水平。加强提升新建、扩建数据中心PUE水平,根据数据中心建设规模,PUE准入水平分别设定为1.3、1.25、1.2和1.15。鼓励数据中心充分利用机柜余热等技术。

六是进一步提升数据中心项目的能源监测和管理水平,项目要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确保数据传输连续、完整、真实。

七是防止个别建设单位报大建小,挤占能耗指标。对项目上架率作出规定,项目获得节能审查意见后,两年内上架率(实际上架的机柜总功率/节能报告中的机柜设计总功率)未达到80%的,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八是完善数据中心电价政策。加强监测数据中心实际运行PUE,对于超过标准限定值的,将实施差别电价政策,促进数据中心降低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发展改革部门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加强新建、改扩建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提升数据中心能效碳效水平。在此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既有数据中心的能耗管理,支持老旧数据中心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对能源消费超过5000吨标准煤/年的数据中心进行能耗在线监测,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90088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