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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0-08-27
  • [成文日期] 2020-08-27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0〕1285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时间] 2020-08-28
  • [效力] 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北京地区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京发改〔2020〕1285号

日期:2020-08-2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市教委:

你委《关于审定2020年北京地区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京教函〔2020〕3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2020年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学生公寓名单见附件。

二、各有关学校需填报《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经你委审核后报送市价格主管部门,收费时需向学生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生公寓住宿费应当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四、各学校应当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五、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专此函复。

附件:2020年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名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2020年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名单

一、单元式学生公寓

清华大学双清学生公寓、紫荆学生公寓18号楼1-11层东侧

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区学生公寓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公寓16号楼

北京大学昌平学生公寓2号楼

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公寓(十三斋)

中央美术学院10号楼东区

二、非单元式学生公寓

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本科生宿舍11#、12#、13#、14#楼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7号公寓A栋、B栋、C栋、D栋

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2号楼

北京大学昌平学生公寓3号楼

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公寓3号楼、4号楼、19号楼、21号楼、22号楼、29号楼

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西院学1楼、学2楼

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远志楼甲座、苁蓉楼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7号公寓

首都师范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公寓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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