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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1-09-02
  • [成文日期] 2021-09-02
  • [发文字号] 京发改规〔2021〕8号
  • [废止日期] 2023-12-29
  • [发布时间] 2021-09-03
  • [效力] 失效
关于加大首都功能核心区燃油锅炉清洁改造项目红线外配套工程支持力度的通知(已失效)
京发改规〔2021〕8号

日期:2021-09-0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城、西城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燃油锅炉房清洁化改造,提升供热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经市政府同意,将加大对核心区燃油锅炉清洁改造项目红线外配套工程的支持力度,具体支持政策如下:

一、加大资金支持

对于核心区范围内,通过电力、市政热力、天然气等方式进行改造的燃油锅炉房项目,其配套红线外工程投资(不含拆迁改移、绿化、居民补偿等费用)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的补助资金支持,其余工程投资以及工程涉及的拆迁改移、绿化、居民补偿等费用由各区协调解决。市级补助资金由各区包干使用,各区根据工程进度加快支出。

二、优化审批流程

由各区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并以区为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打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市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完工后,由各区组织开展项目竣工决算。申请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原则上应是在建项目或已经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开工项目,已经竣工的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不再支持。

三、加强工作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

东城、西城区政府要积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燃油锅炉清洁改造项目红线外配套工程相关工作,明确实施主体和改造计划,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

(二)加强项目监管

东城、西城区政府要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控项目建设成本,规范政府资金使用。燃油锅炉清洁改造红线外配套工程实施完成后,东城、西城区政府应组织现场审核验收,并履行竣工决算手续。

(三)健全长效机制

燃油锅炉清洁改造红线外配套工程实施完成后,东城、西城区政府要建立资源台账,督促各专业公司严格落实管线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常态化安全管理机制。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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