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价格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8-04-01
- [成文日期] 2018-02-12
- [发文字号] 京发改规〔2018〕2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时间] 2018-02-27
- [效力] 有效
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8]2号
日期:2018-02-1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北京市定价目录》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5〕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